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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流营商环境3丨济南市坚持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19 19:41

来源:济南日报·济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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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主体参与面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济南市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3项监管、4个协同、若干机制”监管模式,相关举措有效规范了各类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加强各类交易主体行为规范引导


市发改、国资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行为的通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行为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行为管理的通知》,创新总结专家行为“十应”“十不准”;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和评标评审专家培训;指导成立包括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和交易绩效评估中心、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研究中心等在内的“1协会2中心”,有效加强行业自律和智库支撑。


深入推进交易协同监督执法



按照“3项监管、4个协同、若干机制”监管思路,市发改、纪委、公安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开展监管数据对接,进一步加强了监管数据联通。委托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第三方深化开展绩效评估2.0版,组织专家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各领域招投标项目合法合规性以及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开展评估,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房建、市政等各类项目绩效评估327个,工程中标价逾430亿元,涉及各方交易主体3900余人(家)次,发现并解决各类共性问题20余项,有效形成了多部门协同监管合力,优化了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环境。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任组长、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工信局等12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印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面自查、跨市互学互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抽查检查,先后核查发现问题项目48个,涉及问题线索60余条,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并会商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同时,进一步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开展现场联合督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创新方式方法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解决巡察巡视和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发改、住建等6部门相关单位联合发布公告,对工程建设类项目推行代理机构线上评标服务模式,截至11月,全市已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不进场”服务项目1048宗,有效加强了代理机构与专家评委的物理隔离。累计改造“工位式”评标席位179个,在试点开展“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新建消防设施项目设计”等市域内专家多地就近分散评标基础上,起草《关于开展专家“工位式”分散评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探索推进专家分散评标。

邀请市民代表和社会监督员参观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同时,针对交易现场通过电子系统识别以及见证人员发现的异常行为,通过“系统采集 人工补录”的形式第一时间将线索推送至监督部门,自上线以来,已推送包括“三码一致”、社保异常等在内的各类异常信息37条,有效实现交易过程异常行为的发现、推送和处置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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